(一)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要先判断是否符合特殊情形,即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若符合特殊情形,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可先与女方协商。
(三)若不符合特殊情形,女方通常无需返还彩礼。
(四)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