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时,严格按照遗嘱中指定的各继承人份额进行遗产分配。
(二)法定继承情况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
2.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5.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三)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给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