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非法集资诈骗超过50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要减轻刑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筹措资金,将非法所得赃款赃物退还给被害人,尽力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对量刑会有积极作用。
(三)若掌握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立功线索,争取立功表现,以此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