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方面,若父母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儿子要关注土地剩余使用期限,及时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文件等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二)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儿子在继承地上房屋后,应向集体组织报备房屋继承情况,确保自己基于“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益。
(三)农村家庭承包地,儿子需确认自己与父母是否在同一户内。若不在同一户,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要依据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对于耕地等其他承包经营权,了解相关政策和集体组织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在承包期内相关承包权益受法律保护,符合上述关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情况的权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