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与物流公司有赔偿约定,按约定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要求赔偿。
(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先尝试与物流公司协议补充赔偿事宜。
(三)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赔偿。
(四)若上述方法都不行,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五)若物流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损毁,要求其全额赔偿损失。
(六)托运人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可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向物流公司代位求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