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按约定来分配财产,尊重双方意愿。
(二)无约定时,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
(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四)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五)分配财产时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如房产分配可根据实际居住需求和经济状况决定归属,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