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处罚方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可处警告、罚款。
-已满十六周岁且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会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二)民事赔偿方面: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三)教育管理方面:学校和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