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直接损失,受损方应及时收集因违约行为导致财产减少的相关证据,如货物损毁的照片、运输费用的票据等,要求违约方全面赔偿。
(二)对于间接损失,要证明该损失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具有确定性且与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提供生产计划、市场行情分析等材料。
(三)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按约定执行。当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可准备好损失的相关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