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幸发生驾乘意外身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以顺利获得身故保险金。
(二)若造成意外伤残,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伤残鉴定,按照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依据合同对应比例乘以保额来申请赔付。
(三)对于意外医疗费用,要保存好门诊费、住院费等相关票据,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申请报销。
(四)若所购产品有住院津贴保障,在意外住院期间留意符合合同约定的天数,以便申请每天一定金额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