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间借款打给第三人,起诉赔偿对象需分情况,有三方明确约定时起诉借款人,第三人债务加入时将借款人和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构成不当得利时起诉第三人,且起诉需准备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当有三方明确约定借款由借款人指示打入第三人账户,借贷法律关系存在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第三人只是收款渠道,所以应起诉借款人还款。若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关系,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时就可将借款人和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而当第三人无正当理由占有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就可起诉第三人返还不当得利款项。起诉时,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支持诉求。如果在民间借款打款给第三人的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对起诉对象判断不准或不知如何准备证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