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道路运输合同纠纷中货物损毁,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承运人一般担责,但有法定免责情形除外,赔偿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相关规则确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托运人可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在道路运输合同纠纷里,运输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合同若有货物损毁赔偿条款,就按条款执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清晰,《民法典》规定承运人通常要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负责,不过当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导致时,承运人免责。赔偿数额方面,遵循约定优先原则,无约定时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交付或应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若双方就货物损毁纠纷难以协商一致,托运人可凭借运输合同、货物价值证明、货物损毁证明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道路运输合同纠纷中遇到货物损毁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