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律是对被告人行为和事实的适用和评判,程序法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司法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的就是正确适用法律,使法律的公正性得以体现,因此法律是否正确适用是刑罚是否公正的直接体现。 律师对实体法的运用,主要是对刑法及相关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运用。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而且是唯一法律标准。《刑法》自颁布以来已经有了七个修正案,律师必须要对这七个修正案前后的内容都有充分的了解,对于罪名的更迭有全面的掌握,才能对罪与非罪、新罪与旧罪、重罪与轻罪、一罪与数罪、法律适用的溯及力有正确的把握。由于《刑法》规定本身存在一些问题,如罪状空白或抽象,致使犯罪构成本身不确定,司法机关如何解读刑法,司法实践中的通说和惯例也是律师必须了解的知识。因此律师不仅要有法律理论素养,还要对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公布的案例所反映的司法实践知识有必要的了解。总之,律师只有对从理论到实践的刑法内容有全面的掌握,才能正确分析一个具体案件的犯罪构成,才能对一个案件从实体上是否无罪作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