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自首、立功表现,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联系被害人,主动退赃退赔,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此在量刑时获得从轻考量。
(三)若不是累犯,要避免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防止被认定为累犯而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