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进行遗产拆迁,务必确保全体继承人签字,避免部分继承人签字导致协议效力存疑。
(二)当继承人之间就拆迁签字及补偿分配产生争议,先尝试协商解决,以和平方式处理问题。
(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及拆迁事宜的处理方式。
(四)有遗嘱时,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范围和份额;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遗产在未分割前属于全体继承人共有,拆迁属于对不动产的处分,所以需全体继承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