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批准逮捕后到移送起诉的时间遵循不超过二个月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在此期限内完成侦查并移送起诉。
(二)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当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前面延长仍不能侦查终结的,还能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