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抢夺公私财物12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条件的情况下,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积极坦白交代抢夺事实。
(二)主动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尽力取得其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
(三)若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可向法院说明自身主观恶性不大,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