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车祸同等责任下,医药费先由交强险在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各担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机动车方担60%-70%,有商业三者险的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超出部分当事人自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作为法定的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首先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设定为1.8万元,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的医疗救治费用。对于交强险赔偿后剩余的费用,根据事故双方主体的不同,赔偿责任有所差异。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双方过错程度相当,所以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考虑到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机动车一方通常要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若双方都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对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超出商业险的部分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了。如果您在交通事故医药费承担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