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通常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能再延长二个月。在此阶段,侦查机关应尽快收集证据,提高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拖延。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检察院要及时审查案件,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定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法院需合理安排庭审时间,保证案件及时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