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下,子女要注意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若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可要求在分配遗产时得到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争取多分;若其他继承人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同时,继承人之间可协商不均等分配遗产。
(二)遗嘱继承时,子女应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子女需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