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在意识到可能超过3年未索要债务时,可先尝试与债务人沟通,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因为即便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以时效届满为由反悔。
(二)若债务人不主动还款,债权人可查找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曾有书面催款记录、债务人曾承诺还款等,以证明诉讼时效并未真正届满。
(三)若不存在中断、中止情形,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催款的方式重新获取债务人的还款承诺,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