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劣药时,若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会被立案追诉。因此企业和个人在药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要严格把控质量,避免出现此类严重后果。
(二)当出现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如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功能障碍等,也会被立案。这就需要在生产销售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
(三)生产、销售劣药被发现后,不能为逃避处罚而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拒不提供劣药去向,否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