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司法程序的合理推进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侦查羁押期限作出了明确限制。一般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这是基于大多数案件的正常办理所需时间设定的。当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终结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以确保有足够时间查明事实。而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因其性质特殊、调查难度大,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下一司法程序。如果遇到涉及侦查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