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准备好收入减少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若为无固定收入,收集近三年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等,无法举证则可参考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二)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收集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的证据,可通过市场调查、咨询相关机构获取。
(三)明确护理期限。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证明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时间,以此确定护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