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通常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能方便法院调查被告相关情况,也利于当事人参与诉讼。
(2)当被告是不在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原告参与诉讼的便利性。
(3)对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若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提醒:当事人在遇到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准确确定管辖法院,若涉及协议管辖,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