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决定为他人担保前,详细了解主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评估其按时还款的可能性。
(二)明确自身经济实力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担保额度,避免超出自身可承受范围。
(三)与主贷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若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后,主贷人应及时偿还自己所支付款项及利息等。
(四)选择担保方式时,一般保证相对连带责任保证对担保人风险较小,可优先考虑一般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