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申请财产保全计算申请费时,要准确确定财产数额区间。像欠款4000元这种情况,先判断其超过了1000元这一节点。
(二)计算超过部分的费用,4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是3000元,按照1%的比例算出这部分费用为30元。
(三)再加上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时每件需交的30元,得出总的申请费为60元。
(四)同时要注意,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若计算出的费用超过此上限,按5000元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