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尽快赶赴现场处理。
(二)在交管部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收集证据提供便利。
(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检验、鉴定问题,当事人应支持交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四)收到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要仔细查看其中载明的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划分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