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检测,建立完善的检测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一个检测环节都准确无误。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危害后果。
(三)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定期对血液制品供应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