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时,若受害人死亡,赔偿方应在18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法定赔偿项目进行赔偿。若各项赔偿项目总和未超过18万,按实际金额赔偿;若超过18万,最多赔偿18万。
(二)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时,赔偿方需在1.8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对上述法定赔偿项目进行赔偿。同样,若各项赔偿项目总和未超1.8万,按实际金额赔偿;若超过,最多赔偿1.8万。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