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记录与报警:在安全前提下,记录逃逸车辆信息,包括车牌、车型、颜色等,报警并向交警详述事故情况,协助追查逃逸车辆与认定责任。
(二)处理人员受伤情况:有人员受伤及时就医,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资料。
(三)协商与诉讼赔偿:责任认定后,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四)处理车辆受损:车辆受损及时定损,维修后保留维修发票要求赔偿。
(五)追究刑事责任:若对方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