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共同赔偿义务要区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不同情形。行政赔偿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权,这些行政机关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授予权力侵权,被授权组织是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侵权,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方面,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拘留措施的赔偿义务机关;逮捕后撤销案件等情况,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等情况,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应加强法律学习,明确自身在不同情形下的赔偿义务。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3.完善赔偿程序,提高赔偿效率,保障公民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