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个人集资诈骗44万元,犯罪嫌疑人应积极认罪悔罪,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展现良好的认罪态度。
(二)若有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联系被害人,筹集资金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以争取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