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在起诉阶段自行辩护时,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等,以便在反驳指控时有据可依。
(二)虽然可自行辩护,但鉴于自身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了解有限,应尽快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选择律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若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定情形,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