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需保证合同为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对主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且不存在法定排除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不同,只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可能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主合同纠纷,且未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当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能力、保证人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等法定排除情形时,保证人不能行使该权利。若在实际生活中,你遇到了与保证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是否符合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