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案:拿到事故鉴定书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说明事故情况并提交事故鉴定书。
(二)准备材料:准备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如事故鉴定书、保单、身份证、相关费用票据等。
(三)填写申请:准确详细填写索赔申请书,写明事故经过和索赔金额。
(四)提交审核:将材料和申请书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审核并可能调查核实。
(五)处理结果:审核通过则按合同赔付;若有异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