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应严格把控进货渠道,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仔细查验产品的质量证明、生产许可等相关文件,确保所售商品为合格正品。
(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质量检查,一旦发现疑似伪劣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妥善处理。
(三)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对售假法律后果的认识,避免因疏忽或无知导致售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