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需立即执行并宣布,出示拘留证,特殊紧急情况可先带至公安机关再办手续,宣布时让被拘留人签名捺印,拒绝则注明,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且至迟不超二十四小时,除特定情形外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立即执行并出示拘留证是保障执法合法性和规范性的体现,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紧急情形先带至公安机关再办手续,是为了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脱或继续危害社会。让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印,是确认其知晓拘留这一事实。将被拘留人及时送看守所羁押,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安全的必要措施。通知家属则体现了对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知情权的尊重。如果遇到涉及拘留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