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押金收据虽为交付押金的常见凭证,但并非退还押金的唯一依据。在收据丢失的情况下,转账记录可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能有力证明押金的交付。
(2)聊天记录若包含双方关于押金交付和退还的约定内容,也可作为证据使用。它能反映出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3)证人证言也是证明交付押金事实的有效方式。当有相关证人能够证实交付押金这一情况时,同样可以为退还押金提供支持。
(4)依据法律,只要能证明交付押金的事实,收取方就需履行退还义务。若对方以无收据为由拒绝退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押金收据丢失后应及时收集其他证据,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