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半截车时,要杜绝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醉酒驾驶,从事相关业务时不超载、超速,不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二)若因醉酒被查,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接受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在规定期限内不重新考取驾驶证或不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积极承担责任,配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