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需满足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侵犯人民团体正常活动、信誉及社会公共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且不论有无实际危害后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意味着只要是具备相应责任能力和达到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可能触犯此罪。主观上故意的心态表明犯罪人明知行为违法仍为之。客体方面,人民团体经过政府核准登记并获经费支持,伪造其印章会损害其正常活动、信誉以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客观上,只要实施了无制作权却冒用名义非法制作印章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考虑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与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相关的疑惑,或者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此罪,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