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赔偿损失,即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介入调解,维护自身权益。
(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家缺斤短两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计量法》对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也能获得相应赔偿。
(四)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让法院判决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