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不违法违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约定有效,双方应遵守。
(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已过二年且无撤销情形,一般不能主张协议无效。
(四)发现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