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需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要有共同故意,客观要实施共同行为且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司法中需结合具体案件和证据认定。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认定寻衅滋事罪共犯时,主观层面要求各行为人存在共同故意,即他们清楚自己在和他人协作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且对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像多人事前商量去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打人等。客观上,各行为人要实施共同的寻衅滋事行为,这些行为虽可能分工不同,比如有人直接进行殴打、破坏财物,有人负责望风、提供工具,但都对犯罪结果的出现起到了作用。同时,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若某人参与其中却和危害结果无因果联系,便不构成共犯。在司法实践里,要准确判断各行为人是否构成共犯,就需综合具体案件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如果您遇到涉及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