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特定适用情形,符合逮捕条件且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分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二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等情形,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关于监视居住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