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量刑,若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若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时,会结合犯罪手段、实际损害、主观故意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