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继承参与顺序。当出现死亡赔偿金分配情况时,先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是否存在,若存在由他们参与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参与分配。
(二)遵循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死亡赔偿金通常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