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撞者可积极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二)及时与逃逸者及其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逃逸车辆有保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三)若协商不成,被撞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