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多次实施洗钱行为累计1.5万元的情况,行为人应认识到即便未达常见追诉标准,因多次犯主观恶性大仍可能被追诉,要尽快停止此类行为。
(二)若已面临法律追究,应积极采取措施,如主动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三)主动退赃,将涉及洗钱的1.5万元如数退还,展现悔罪态度。
(四)选择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