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批准逮捕延期一个月后证据不足,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充分、不符起诉条件,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已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
(二)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作不起诉决定。
(三)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作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