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方需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遇到货物损毁、运输费用支出等情况,受损方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如货物损毁的照片、运输费用发票等,以便向违约方索赔。
(二)要求赔偿间接损失时,需证明该损失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受损方可以收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沟通记录、行业惯例等证据来证明。
(三)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受损方或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